各学院:
为健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促进专业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武汉晴川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武汉晴川评字〔2024〕19 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凡未参加2025年第一批专业评估,2024-2025学年有在校生且未暂停招生的本科专业,具体名单见《第二批专业评估参评专业一览表》(附件1)。
二、评估内容
本次专业评估内容主要围绕人才培养方案、教师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培养过程、学生发展和质量保障等六个一级指标进行,具体参见《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
三、评估程序
本次专业评估工作分材料提交、学校评估和评估整改三个阶段。
(一)材料提交(2025.7.14-2025.7.31)
各专业根据附件2《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中要求的提交材料组织专业层面的材料,7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hqcxyzpzx@126.com。
(二)学校评估(2025.8.1-2025.8.15)
学校成立评估专家组,通过线上评估方式组织专家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对提交材料进行审阅,并给出评价结果、形成评估报告,将评估结果通报全校。
(三)评估整改(2025.8.16-2025.9.16)
各学院根据专家意见,撰写整改方案,9月16日前报质评中心备案。学院要按照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持续改进,并按要求提交整改落实总结报告,有效推动专业建设。学校将适时进行整改检查验收。
四、结果运用
学校根据学院提交材料和专家组评估意见,将专业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并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评估结果作为学校加强专业建设,调整专业设置,优化资源配置,推荐高级别项目、成果和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其他
专业评估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是评价和促进专业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专业评估引导专业合理定位,加强内涵建设,规范教学管理,强化质量保障,形成和完善专业建设与发展的良性机制。各学院专业评估工作组务必加强对参评专业评估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未尽事宜请联系质评中心:联系人:张雯, 联系电话:87934406。
附件:1.第二批专业评估参评专业一览
2.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武汉晴川学院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