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师对学生进行评学,是对学情的了解和教学的反思。为充分了解我校学生学习动态,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拟开展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4年6月19日00:00-6月30日23:59。
二、参评对象
本学期所有授课教师
三、评学对象
本学期全校所有本、专科教学班级。
四、组织实施
本次评学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统筹负责,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本次评学依托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按照对应评价指标设置相应问卷,原则上所有授课教师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评价。请各教学单位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授课教师按时完成评学工作。在评价时间内,教师登录电脑端或微信端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课程评价,具体方法请参看评价流程图(详见附件1)。
五、参评说明
1.平台回收问卷时屏蔽参评姓名,全程实现匿名评价。
2.教师参评率要求100%,界时公布各学院参评率及排名。
3.客观评价。学校将根据评价中反映的问题做好专业教学的诊断与改进。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张雯老师,电话:87934406。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