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6-03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加强课程建设,根据《武汉晴川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武汉晴川评字〔2024〕20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本科课程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5年6月3日-2025年7月20日

二、评估课程

本科课程评估范围为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以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为主,分步实施,首轮参加评估的课程信息见《2025年参加评估课程名单》(附件1)。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部)自评(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30日)

1.学院(部)成立本单位课程评估工作组,组织参评课程对照《武汉晴川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中的武汉晴川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撰写《武汉晴川学院本科课程评估自评报告》(附件3),并填写《课程评估自评统计表》(附件4)。

2.学院(部)按照课程分类整理自评材料,于2025年6月30日前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包括自评报告(一式一份)、课程评估自评统计表和支撑材料清单。同时,将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清单资料上传至麦可思课程评估系统(http://qcuwh.ynxunlu.com/user)。

(二)学校评估(7月1日-7月14日)

学校依托麦可思课程评估系统,聘请校外专家成立专家组,对学院(部)提交的《课程评估自评报告》、评分以及学院(部)支撑材料进行复评。

(三)反馈整改阶段(7月15日-7月20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专家意见及时反馈到学院(部),并将评估结果面向全校公布。学院(部)根据专家意见,撰写整改方案,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备案。学院(部)要按照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持续改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课程评估是全面了解课程建设状况的有效手段,是打造“金课”,淘汰“水课”的重要途径,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有力措施。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科课程评估工作,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为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的课程建设项目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以评促建,持续改进

各学院(部)应充分利用课程评估契机,通过课程评估促进课程建设,引导教师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改进课程教学方式方法,优化课程考核评价,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课程教学质量。


附件:1.2025年参加评估课程名单

          2.武汉晴川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3.武汉晴川学院本科课程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4.课程评估自评统计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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