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2-12 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全面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并充分了解我校学生学习动态,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本学期的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学生评教:评教对象为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及其本学期所任课程。

教师评学:评学对象为本学期全校所有本、专科教学班级。

二、评价安排

1.评价时间:网上评教、评学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00:00-12月26日23:59。

2.评价平台:本次评教、评学依托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按照对应评价指标设置相应问卷,原则上所有上课学生、授课教师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评价。在评价时间内,学生和教师登录微信端或电脑端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评价,具体方法请参看评价流程图。

三、组织实施

本次评教、评学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统筹负责,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全体上课学生、授课教师均有权利和义务通过登录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评教、评学。请各教学单位提高认识,认真组织上课学生、授课教师按时完成评教、评学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学生评教是发挥学生教学主体地位的重要体现,也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义务,评教结果将作为教师各类评聘考核重要参考,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认真组织、完成学生评教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尊师重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教师对学生进行评学,是对学情的了解和教学的反思。请各教师对学生班级进行客观评价,学校将根据评价中反映的问题做好专业教学的诊断与改进。

3.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及教师,并告知评价流程,确保学生和教师全员参与,原则上学生评教参评率要达到95%以上,若班级参评率不足85%,各单位需重新组织参评;原则上教师参评率要求100%。

4.本次网上评价为匿名评价,学生信息完全屏蔽。请各单位务必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参与评价工作,学生应按自己意愿评教,严禁拒评、代评、恶意评教。学生完成评教后,方可网上查询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5.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工作结束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通报各单位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的参与率和完成情况。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王怡君老师,电话:87934406。

 

附件1: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学生评教流程图

附件2: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教师评学流程图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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